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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招100名文职人员,附职位表!

2020/11/24 16:45:04 | 管理员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全军统一部署,海军将面向全军2020年度退役士兵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海军部队和院校、科研机构、卫生机构等单位专业技能文职人员岗位,主要包括装备维修、物资器材储存、卫生勤务、运输投送等,共100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服现役满其军衔规定最高年限,今年夏秋季退役和冬季拟退役且选择自主就业安置方式的三级军士长以下士兵。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资格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年龄条件。应聘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专业技能五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六)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聘用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分别为2020年6月30日、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海军通过强军网发布公告,并公示招聘岗位计划。

(二)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25日18:00止。全军拟退役士兵根据公布的招聘信息,通过强军网招聘工作平台(网址:http://21.33.193.213/zpbm)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应聘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并按要求上传士官证、学历证书、驾驶证正本、职业资格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前,允许改报应聘岗位。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组织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初审。海军于12月4日前在强军网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初审通过人员可于12月5日10:00至10日18:00前,登录强军网招聘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士官退役证和身份证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考察操作技能(60分)和综合素质(40分)。综合考核于12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和形式方法,由各用人单位确定,并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到每名通过初审人员。

(四)确定预选对象。12月16日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预选对象;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按操作技能成绩确定排名。各用人单位采取审查原件的方式组织对拟预选对象的资格条件审核,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预选对象。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12月20日前,用人单位组织预选对象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格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12月底前,用人单位组织预选对象采取审查原单位出具的组织鉴定材料等方式进行政治考核,视情组织延伸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对象。2021年1月上旬前,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综合衡量德才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1月中下旬,逐级上报拟录用对象名单,海军通过强军网组织公示,接受官兵监督,公示期为5天;用人单位同步将拟录用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拟录用对象。

自愿放弃拟录用对象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七)审批录用。2021年1月底前,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海军政治工作部审批。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统一从2021年1月1日起算。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退役士兵只有选择自主就业安置方式履行完退役手续后才能应聘到专业技能文职人员岗位,广大拟退役士兵须慎重决定、理性报名。各用人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欢迎广大拟退役士兵咨询相关政策。海军退役士兵也可报考全军其他大单位专业技能文职人员岗位。海军招聘咨询电话:010-66960260。

招聘计划详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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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军队文职管理岗、技术岗、技能岗,三者有什么区别呢?

① 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涉及护理、会计、经济等13类44个不同的专业。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② 专业技能岗:主要开放汽车驾驶、勤务保障等类型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

什么是军队文职

军队文职属于军队人员,享有军队身份,属于军队编制。在国家层面,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军队层面,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文职人员待遇保障

(一)工资津贴

1. 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组成。

①岗位工资。设置专业技能一级至五级以及普通工共6个岗位等级,每个岗位等级设置若干工资档次标准。


②级别工资。设置10级至25级共16个级别,每个级别设置若干工资档次标准。

2. 基本津贴。由工作性津贴和军队服务津贴组成,按照岗位等级分别设置标准。

3. 特殊津贴补贴。由特殊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特殊人才津贴和特殊任务津贴组成。

4. 奖励工资。12月份的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山海岛津贴和地区生活津贴之和

5. 增资机制。实行晋升增资、年度增资和定期增资相结合的增资机制。

6. 住房补贴。根据所在城市和本人岗位等级执行相应标准,实行按月发放。

按照每个岗位等级最低级别档次计算:

普通工每月4300余元

专业技能五级每月5300余元

专业技能四级每月6700余元

专业技能三级每月8000余元

以上均不含特殊津贴补贴、奖励工资和定期增资。

(二)福利待遇

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按照士官的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金等福利待遇制度。

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按照规定的探亲制度发放探亲路费。

(三)住房保障

1. 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主要由个人通过市场租住或者购买住房。文职人员也可以按规定租住集体宿舍或者公寓住房。

2. 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缴存,统一纳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管理,缴存比例执行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社会保险

按规定参加用人单位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

在军队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家和所在地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按规定参加所在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五)休假探亲

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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