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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选聘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公告

2020/11/25 17:08:44 | 管理员

为进一步优化卫辉市营商环境,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提高营商环境监督的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辉市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职责,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监督工作。

3、关心支持卫辉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必备素质和身体条件;

4、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刑事处罚和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义务监督员的人员,不得聘请为义务监督员。

二、工作内容

1、对卫辉市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发展环境、行政执法及基层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反馈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收集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对损害全市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

3、积极参加全市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会、调研等工作,配合市营商办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4、宣传卫辉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规定、措施及工作成效。

5、承担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营商环境监督任务。

三、聘用期限

义务监督员任期1年,聘用期满自然解聘。

四、选聘程序

1、产生方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会员、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企业负责人、城乡居民代表中产生义务监督员人选。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监督员征集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自荐表并报市营商办。

2、审查程序。自荐人员由市营商办进行审查,审查过后,择优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3、聘任方式。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认定,通过后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义务监督员名单。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个人自荐人员请登录卫辉市政府网(http://www.weihui.gov.cn/)下载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照片电子版,送至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市政府综合办公区主楼1503号)。

附件:卫辉市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0日。

联系人:梁轩林 联系电话:4497306

电子邮箱:whsyshjbgs.@163.com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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