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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偃师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0名

2020/8/11 19:38:17 | 管理员

为进一步加强偃师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满足偃师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经偃师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并报请洛阳市委编办、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偃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偃师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全供事业编制)。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和省、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偃师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偃师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偃师市委编办、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实施。成立2020年偃师市疾控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委、编办、人社、财政、卫健委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卫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偃师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计划和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偃师市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无不良嗜好;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5.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截止2020年7月30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7.报考人员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显示专业与招聘要求专业一致。

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国家和省、洛阳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洛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lysrsks.gov.cn)。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提交报名申请时间):报考者于2020年8月24日9:00至8月27日17:00前,登录洛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

3、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8月27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洛阳人事考试档案库。

4、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30至17:30)到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室(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 洛阳会展中心A区213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5、打印准考证。确认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0年9月9日09:00至9月12日9: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可到报名网站查看。

7.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洛阳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偃师市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洛阳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偃师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偃师市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偃师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偃师市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3)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6)政府购岗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提交地点:偃师市卫健委四楼人事政工科(偃师市华夏路42号),联系电话0379-67709910。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偃师人才网(http://www.ysrc.net/)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次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卷面成绩将于2020年9月18日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5.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办法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偃师市卫健委、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应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五个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偃师市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6)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

笔试准考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彩照2张;

(3)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5)在职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7)。

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偃师人才网(http://www.ysrc.net/)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偃师人才网(http://www.ysrc.net/)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 1:1.2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偃师人才网(http://www.ysrc.net/)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考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到者(因受疫情影响除外)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被聘单位工作满五年后(含试用期)方可流动。

五、其它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偃师市纪委监委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本方案由2020年偃师市疾控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 6770991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 69933807

监督电话:0379- 67707610 


附件:1.2020年偃师市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2020年偃师市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5.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6.2020年偃师市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偃师市疾控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0日

偃师市2020年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xls

偃师市2020年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表格(附件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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