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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260名

2020/8/13 19:07:57 | 管理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县高中教育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60名(岗位计划见附件1),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招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要求;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在本次招聘中,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若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学历与专业条件

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设置条件一致或相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鲁山县在编教师和已被招聘为鲁山县特岗教师的人员(含2020年在鲁山服务期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13日—8月19日(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县教育视窗)。

(二)发布信息

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均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教育视窗发布,请随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地点: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0年8月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考者应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学科岗位报考(不按学校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考者需登陆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教育视窗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后,在现场报名时提交。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另交同底版3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报到证;

(6)加分证明材料。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凭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现场报名结束未提交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确定招聘人数。该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增加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鲁山县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37.3℃)考生方可进行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方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作弊、缺考及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鲁山教育视窗发布。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本人档案。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所报学科岗位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报学校岗位(共4所学校:一高、二高、三高、江河高中)。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全额纳入财政供给。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招聘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记入不诚信档案。查明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专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所留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4.监督举报电话:0375-5051132  0375-50929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计划

2.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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